综合评价考试科目:
(1)学生综合成绩(满分750分)=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(占比60%)+学校考核成绩(占比40%)。
(2)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和信息技术等,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满分450分。
(3)学校考核分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,学校考核成绩=综合素质评价成绩(分值150分,占比20%)+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(分值150分,占比20%)。
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、交流与合作能力、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,由学校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,组织有关专家采用集体评议的方式给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,分值为150分。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、兴趣、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,卷面总分15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。